就连董熹都在家里看过,当然看的是盗版光碟。

他有渠道看到,普通观众也有自己的门路,活跃在街边巷尾卖光盘的贩子,也算是文化传播媒介。

而另一份拷贝则连夜送往京城,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,然后上映。

基本上问题不大,一方面有董熹的关系,而另一方面投资主体还包括银都机构。

国内肯定是会网开一面,在内地无法过审的内容,换一个背景就合理了。

和谐社会。

这部电影的具体投资在3000万港币左右,一半以上是董熹的片酬。

也算是他出道以来明码实价拿的最高的一次,以往都是算分成的。

所以这部电影他不太上心,也有这方面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