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孩子们不去学校,去黑帮里也能学一门手艺,有点脑子的,去餐馆打工和老板学做菜,或者去酒吧学调酒,最厉害的要数能在赌场学技术的人了,那都是些天生的机灵鬼。”

“身手灵活的就去当扒手,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风放哨,最不济的,也能和其他人学几手打架的功夫,黑帮这么多,餐馆、酒吧、赌场、修车厂,要么需要员工,要么也需要保安,哪里都能混口饭吃。”

“要我看,最近两年的经济更好了,我再攒攒钱,甚至能在南边富人区的边缘买一幢独立的小房子了,哦,你应该住在那里的中心吧,毕竟他们说你是个大富豪。”

“我的外孙没有你那么幸运,但也够了,总比我强的多,起码他是在一间不会漏风的房子里出生的,还有他的妈妈精心照顾他,他的爸爸在外面赚钱,我们过得还不错,对吧?”

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缘故,在这位老人显得很有精神,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细节,这时候,布鲁斯的思绪却飘到了很远。

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始思考。

哥谭的犯罪产业规划非常完美,这几乎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,黑帮是从混乱中产生的,他们不可能人人都自发的去组织这些产业。

那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古怪的样子的?

难不成还真有人故意把它设计成了这样?

那他的目的是什么?他有这个本事把产业链规划的如此完美,那干嘛非要把这里打造成一座犯罪之都?难道干点别的就不行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