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有最后一种,就像我的同事布洛克,他表面上像个黑警,经常收那些黑帮的钱,但实际上,他是个好人,在用他自己的方法解决很多人的麻烦,尽己所能的主持正义……”

“那你呢?”布鲁斯看向他问道。

“我?……他们说我是个疯子。”戈登抬头看向天空说:“的确,在这座城市里,我就是个疯子,我不收黑钱,不帮黑帮办事,只要有人报警,我一定竭尽所能的解决问题,哪怕付出自己的安全和生命。”

“最开始,我很生气,他们怎么能管我叫疯子呢?明明是他们疯了,明明是他们和邪恶共沉沦,只有我出淤泥而不染,但后来,我发现,在哥谭,当个疯子其实不是坏事。”

布鲁斯的眼球转动了一下,看向戈登,似乎有些不明白,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。

在他的印象里,戈登真的是哥谭最后的良心,你可以对发生在这里的任何事不抱希望,但永远可以相信戈登。

“某天,我陷入到了非常复杂的黑帮纠纷当中,整个警局的每一个人,包括刚来三天的实习生,都在劝我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”

“然后,我开了一辆武装警车到公馆的楼下,开车的布洛克用火箭筒指着公馆的某扇窗户,我拎着一把,进入了黑帮老大们会谈的现场。”

“我跟他们说,我必须要得到一个真相,否则我们就一起死在这里,反正除了我之外,他们每个人都不无辜,而我是自愿的。”

“他们都说我疯了……”戈登眯起眼睛,看向对面街道上的霓虹,他说:“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震惊,说我是个疯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