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让康纳斯把这几种液体混合到一起去了。

席勒把它称之为“疯狂酒”。

它兼具了这几种药剂的所有功效,并且兼收并蓄,扬长补短,它把恐惧毒气浓缩液带来的那种恐惧转化为了一种兴奋和疯狂,而且这种兴奋和疯狂已经达到了能对大脑造成物理病变的地步,但同时又因为蜥蜴血清的存在,大脑可以不断被修复。

对于一般人来讲,服用这种药剂就是全世界最可怕的酷刑,因为你虽然没有遭到任何伤害,但是控制所有感觉的大脑却模拟出了一切,但同样,对某些人来讲,这是一种非常美味的高度酒。

席勒一直想喝,但是他也怕自己喝了之后会醉,所以他不得不拉了一个酒友,也就是杰克,那天晚上两人干了一整瓶。

事实证明,还是席勒的酒量比较好,或者说。是灰雾的酒量比较好,毕竟是个老酒蒙子了。

席勒虽然喝的时候很嗨,但睡了一晚上就好了,杰克喝的时候也很嗨,但是他睡一晚上可好不了,毕竟没有共生体替他分担那种疯狂和兴奋,于是,他现在有点兴奋过头了。

按理说,一个兴奋起来的疯狂小丑,要找的人应该是蝙蝠侠,但非常不凑巧的是蝙蝠侠要投资给猫女拍电影,两人投资考察加旅行去了,不在哥谭。

于是席勒就自食恶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