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,这对你来说是有提升的。”胖老大说:“因为你运气好,通过武力,干掉了一个不怎么得人心的老大,还成功的让他的手下跟着你干。”

“但是对很多其他人来说,与其去学那些文法知识,不如多学点察言观色,反正这里也没有人要考教你语法,而且如果你不补上这些知识的话,你的地位也不会保持的很久的。”

“当然了,如果学的话,我更希望我的孩子去学学乐器和画画,也不必会的太多,只要保持气质,不要太猥琐就行,要是能有点艺术修养,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,也会让其他人高看一眼。”

从病房当中出来之后,布鲁斯一直在思考。

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都一直被席勒追着要论文,这会给他带来一种错觉,就好像全世界所有人都必须得学习,不学习人生就是没有意义的,不写论文下场就是一个死字。

可是现在,他清楚的认识到,席勒对他的这种要求是特别的,可以说是凤毛麟角,在哥谭,大部分的黑帮子弟不怎么读书,读书也都是偏向于提升气质,而非学习知识。

但是在他们的黑帮生活中,的确也用不到什么知识,家庭教师教的那些东西就足够了,再加上要把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带领家族赢得竞争上去,根本没时间去上学。

虽然布鲁斯也有点受不了每天起早贪黑的写论文,但他觉得。如果走向另一个完全不学习的极端,也是不行的。

布鲁斯的天才大脑,让他在20岁这样一个年轻的年纪里,就掌握了世界上最为精髓的知识,不管是深度还是广度,都远超同龄人,甚至远超绝大多数人类。

可是在知识这种东西就是,你懂得越多,便越觉得自己懂得还不够多,越是学识渊博,便越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东西是自己不了解、尚未能完全参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