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0章 樱(第6/1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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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恩的看法: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。
道德法律:应该唾弃,但还罪不至死,让他坐牢受刑。
雷恩的行动:唾弃,一剑捅死,活着也是浪费粮食,杀了眼不见心不烦。
“所以,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,不是正义的伙伴,也成不了蝙蝠侠……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、做事,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,做事。”
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,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,更多的,则是我行我素的霸道和洒脱。
为什么他和金闪闪相性这么差?
因为他根本不惯着他啊!
敢骂他杂修,他就用人渣、脑瘫怼回去,敢说圣杯是他的,他就表示那是乌鲁克大杯,而冬木市的圣杯是御三家所建造,和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……
一个唯我独尊,制定标准的王,一个我行我素,自己有一套标准的狂徒。
只能说,上次能坐在一起喝酒,那还是大帝的面子大,否则早打出狗脑子了。